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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檢驗、未報廢!這些校車、營轉非大客車被深圳交警點名曝光

2019-11-14 14:52來源:深圳新聞網

法律明確規(guī)定了

機動車檢驗、報廢的要求

重點車企、個人必須嚴加重視!

車輛“上榜”了該怎么辦

相關車輛所有人必須提高重視

盡快檢驗、報廢車輛!


請上述重點車輛企業(yè)、個人

盡快按要求檢驗、報廢機動車!

否則交警將依法

停辦部分車管業(yè)務并罰款


相關法律

逾期未檢驗

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六條第四款:

機動車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逾期未報廢

依據(jù)《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

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一千元罰款,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別忘了有獎舉報環(huán)節(jié)!

小伙伴們一旦發(fā)現(xiàn)“隱患”車輛

可通過以下方式向交警舉報

一起助力重點車輛隱患清零

舉報渠道

1、登錄網上深圳交警舉報(http://szjj.sz.gov.cn/);

2、撥打舉報電話:0755-83333333;

3、隨手拍舉報。手機關注“深圳交警”公眾號,登錄“星級用戶”,通過隨手拍舉報小程序舉報,或在新浪微博@深圳交警;

4、一鍵舉報。部分車載行車記錄儀具有“一鍵上傳”功能,可直接舉報。

安全無小事

請相關車輛所有人

對名下車輛加強管理

依法檢驗、報廢機動車!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編輯:鄭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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