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興翔博時特運動中心:商家拒絕退還會員卡內余額
2021-08-12 16:19
來源: 龍華區(qū)消費者委員會

龍興翔博時特運動中心:商家拒絕退還會員卡內余額

人工智能朗讀:

投訴對象:深圳市龍興翔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龍華區(qū)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全先生

消費者訴求:退還會員卡內余額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在龍興翔運動中心的羽毛球館進行預付費充值,但商家表示充值后的金額只能用于預定特定場地,不可用作其他消費。該商家服務態(tài)度極差,本人要求退還會員卡內余額,經協(xié)商,商家仍拒絕退還會員卡內余額。訴求:退款。

龍華區(qū)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聯(lián)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但該商家態(tài)度強硬,表示會員卡內余額不可退還,不可作其他消費,并拒絕配合調解。消費者提供商家經營地址:深圳市龍華區(qū)油松路99-4。經查,商家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qū)坂田街道南坑社區(qū)五和大道(南)76號9棟羽毛球館101。

在此,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選擇此商家消費。消費前可通過“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官網(wǎng)及微信公眾號、“315消費通”微信公眾號及小程序、“315消費網(wǎng)”、深圳信用網(wǎng)、“i深圳”APP、百度“愛企查”等平臺查詢經營者的消費評價指數(shù)。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fā)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span>

[編輯:田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