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深圳新聞網首頁>行業(yè)資訊頻道>2019年“3·15”專題>消費投訴>

宜安延保:商家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延保服務

宜安延保:商家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延保服務

分享
人工智能朗讀:

據多名消費者反映,在商家處購買電器產品延保服務。現消費者所用電器產品出現問題,按照商家服務流程向商家申請延保售后服務時,商家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延保服務。部分消費者得到商家退款承諾后,也遲遲未收到商家的退款。

投訴對象:深圳市宜安延保售后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福田區(qū)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要求:退款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據多名消費者反映,在商家處購買電器產品延保服務?,F消費者所用電器產品出現問題,按照商家服務流程向商家申請延保售后服務時,商家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延保服務。部分消費者得到商家退款承諾后,也遲遲未收到商家的退款。

福田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多次催促商家配合處理消費者投訴,商家均無法在限期內給出有效的解決方案。訴求:退款。

福田區(qū)消委會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接到消費者對該公司的投訴47宗。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fā)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

[責任編輯:田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