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5日《深圳市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印發(fā),汽車以舊換新備受市民關注,那么汽車的置換更新和報廢更新分別要符合哪些條件,去哪里申領,又該如何操作?記者帶你一次性了解透。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通過“深圳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申請補貼
●補貼范圍
對個人消費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車輛,并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深圳新購新能源車或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給予一次性購車補貼。
●補貼標準
在《深圳市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項目實施指引》標準基礎上,提高各類各檔支持標準。具體如下:
第一檔
購車價格為7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9000元/輛,燃油車補貼8000元/輛;
第二檔
購車價格為15萬元(含)至25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13000元/輛,燃油車補貼12000元/輛;
第三檔
購車價格25萬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車補貼16000元/輛,燃油車補貼15000元/輛。
對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轉讓車輛需在2024年9月5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在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轉移;新購車輛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車輛注冊登記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對轉讓車輛和新購車輛無時間先后順序要求,對新車舊車使用性質(zhì)不作限制,“營運車”也可申請補貼);在符合條件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名單可通過深圳市商務局網(wǎng)站查詢)購車并取得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未被納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在限制期內(nèi)。
汽車“報廢更新”補貼: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等申請補貼
●補貼對象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車的給予補貼。
●補貼標準
一類是報廢上述兩類車,購買符合標準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2萬元;另一類是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根據(jù)國家要求,所報廢車輛應當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 鄒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