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游戲賬號7天,“租客”違規(guī)操作導致賬號被封10年
2024-09-05 09:20
來源: 深圳晚報

出租游戲賬號7天,“租客”違規(guī)操作導致賬號被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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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聞網2024年9月5日訊(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 通訊員 胡旦 劉湘)近年來,網絡游戲行業(yè)迅猛發(fā)展,網絡虛擬財產越來越為社會大眾所熟知,尤其是民法典將虛擬財產正式納入法律保護范圍后,此類糾紛時有發(fā)生。深圳一位資深游戲玩家張某將自己的游戲賬號出租給謝某,沒想到只出租了7天,就因謝某違規(guī)操作導致賬號被封10年,雙方為此鬧上了法庭。

近日,南山區(qū)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涉案游戲賬號出租時間、出租金額及雙方過錯程度,酌定謝某向張某賠償10000元。該判決已生效。

張某是某網游資深玩家,游戲內測期間便已注冊并不斷充值練號,累計花費兩萬多元購買該游戲角色皮膚和裝備。為了補貼支出,張某在二手平臺上以25元/天的價格出租該游戲賬號。謝某想要感受更高級別的游戲體驗,便和張某通過某平臺電子簽簽訂《物品租賃合同》,約定租賃該賬號一周,并支付175元租金,租賃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

考慮到張某游戲賬號價值較高,合同中還特別載明,謝某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導致賬號損失,如造成損失,謝某應予以賠償。沒想到謝某在租賃賬號期間,多次修改游戲代碼或數據被游戲運營方處罰。

合同到期后,張某才發(fā)現該賬號因違規(guī)已被封禁10年。謝某在聊天記錄中承認,自己曾違規(guī)使用鏈接及修改手機幀率。張某表示,游戲賬號租賃期間自己并未使用該賬號,也未租予他人,封號給自己造成了嚴重財產損失,要求謝某按照合同約定,予以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與謝某簽訂的《物品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合法有效。張某、謝某均應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法官說法

本案中,張某按約定向謝某交付了涉案游戲賬號,謝某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但謝某在使用涉案游戲賬號過程中違規(guī)操作,導致張某的游戲賬號被封號10年,謝某作為租賃一方,應承擔其因不當操作導致的損害賠償責任。

至于賠償金額的認定,張某作為游戲玩家,在注冊游戲賬號時便已閱知該游戲出品公司發(fā)布的游戲許可及服務協議內容,相關協議中已明確告知玩家應提供真實身份信息進行賬號注冊和登錄使用,不得將游戲賬號以轉讓、出租、借用等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

張某在了解并知曉出租游戲賬號可能會出現封號處罰等結果的情況下,仍選擇出租游戲賬號牟利,最終導致涉案游戲賬號被封號,張某自身也存在過錯,且張某在購買皮膚及充值后,已享受了涉案游戲娛樂增值服務。

網絡游戲賬號作為網絡虛擬財產的一種,具有一定的價值屬性,當其遭到非法侵犯時,持有者有權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游戲賬號往往與玩家個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關聯綁定,租借、售賣游戲賬號的行為不僅擾亂游戲市場秩序,存在賬號被封、個人信息泄露等風險,還易引發(fā)財產糾紛。玩家們在享受游戲的同時,應遵守平臺規(guī)范,避免租借、售賣游戲賬號,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編輯:譚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