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wǎng)2021年5月6日訊(記者 張玲 實習生 翁任瑩 鐘麗珊)公務活動用餐不得超過規(guī)定標準;可獎勵“光盤行動”消費者;點餐浪費可收廚余垃圾處理費;商家誘導誤導超量點餐,最高罰1萬;食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嚴重浪費,最高罰5萬;制作發(fā)布傳播暴飲暴食視頻節(jié)目,最高罰10萬……2021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以下簡稱《反食品浪費法》)開始施行,哪些行為是浪費食品行為,哪些行為要受到處罰,看下面這張圖就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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