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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假戶口本到公安局辦業(yè)務…民警一深挖,背后事兒大了!

2020-05-16 09:47來源:深廣電第一現(xiàn)場

嫌疑人已經(jīng)被刑事拘留

三名嫌疑人對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深圳市公安局坑梓派出所案件隊隊長彭依董呼吁大家,不要去使用假證假章!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p>

第一現(xiàn)場、壹深圳客戶端記者:柳海俠

部分來源:深圳坪山公安、人民法院報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wǎng)編輯: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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