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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疫情防控 法治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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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疫情防控 法治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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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也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

疫情防控,法治護航。2月1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并正式實施,以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形式,為實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律支撐。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正處在膠著對壘的緊要關頭,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由于此次疫情發(fā)生突然、來勢兇猛、波及面廣,各部門、各行業(yè)都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zhàn)。比如,為做好疫情防控,一些應急處置的做法是否合法、怎么做才合法?不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措施,需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法律如何規(guī)范公益慈善捐贈活動?等等,都是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也是疫情防控中急需解決的法治需求。

疫情防控是一次綜合性“大考”,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需要有力協(xié)調,否則很容易導致系統(tǒng)性紊亂。越是在突發(fā)事件和緊急狀態(tài)下,越是要充分發(fā)揮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決定》的公布施行,正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主動回應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要求,是以法治力量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的重要舉措。

法治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也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稕Q定》既強化法治保障,重點規(guī)范疫情防控期間的政府相關職責、企業(yè)管控責任、個人義務以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加強群防群治防控疫情的法治保障;也突出管用有效,結合深圳實際情況和當前形勢,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隱瞞疫情、隱私信息泄露、社會捐贈亂象等各類問題,有的放矢作出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這不僅為實施最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也將有力動員全市上下依法共同參與疫情防控,形成萬眾一心戰(zhàn)勝疫情的強大合力。

戰(zhàn)疫依準繩。有了行動指南和基本遵循,就應迅速將法治思維轉化為實際行動和效能,在法治軌道上統(tǒng)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在嚴格執(zhí)法上動真格,不斷提升疫情防控和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zhàn)爭、總體戰(zhàn)、阻擊戰(zhàn)?。?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深圳特區(qū)報評論員 莊媛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編輯:何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