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調整1類貨車分類界限值
1類和2類貨車分類界限值改為車長小于6米且最大允許總質量4.5噸。
標準修訂后,有一部分貨車由原2類貨車降為1類貨車。以一百公里為例,2噸至4.5噸的貨車按一類車收費,100×(1-0.5)=50元,一百公里能省下50元。
④根據(jù)車型計費
各類貨車均按照總軸數(shù)、車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進行車型分類。
也就是說,高速通行費不再根據(jù)貨車車身載重標準收取,而是根據(jù)車型計費。
根據(jù)以往的收費標準,相同的一段高速公路,貨車載重情況下高速費用明顯高于空載時的費用,而新標準的好處在于:只要車型確定,空載還是滿載收取的高速費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