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深圳新聞網首頁 > 深圳新聞 > 圖片深圳 > 

拘留、扣證、罰款,一個都不少!這種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沒商量!

2019-07-15 09:32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fā)布

泥巴污損法

……

縱使你有千萬招數(shù)躲避處罰

但別忘了

前有交警的火眼金睛

后有大數(shù)據(jù)的實時追蹤

專治各種違法駕駛人!

無論你是什么“高手大師”

都躲不過交警多年的“閱牌”經驗


如果你還想著

如何在車牌號上動手腳的話

那么,這份“大禮”就屬于你了!

根據(jù)《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 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1.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三萬元罰款;

2.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3.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的,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鄭曉鵬]

新聞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