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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官宣”!男子和對象第一次約會竟做出這種事……

2018-10-17 09:40來源:深圳新聞網(wǎng)

深圳新聞網(wǎng)10月17日訊(記者 鄭曉鵬)據(jù)“深圳交警權威發(fā)布”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一男子在和相親對象第一次約會后,送女方回家路上發(fā)生撞車事故,因為這事把自己送入“鐵窗”中,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10月15日凌晨1時55分許,深圳交警接報稱在寶安區(qū)鳳凰山鳳凰大道(往松崗方向)一湘D牌小車與一粵P牌小車發(fā)生刮碰,無人受傷。

交警到達現(xiàn)場時,發(fā)現(xiàn)湘D牌小車內是一陣酒氣,于是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賀某的吹氣值為126mg/100ml,屬于醉駕,隨后經(jīng)抽血鑒定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115.47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被查獲后的賀某是又懊惱又羞愧,交警了解過當日詳情后才知道賀某這事還和“女人”有些關系。

相親——互生好感

賀某自稱家里給其介紹了一個相親對象,雙方見過一次面后,就互生好感。恰逢10月14日是對方的生日,兩人便在14日晚進行第一次約會。

約會——放歌縱酒

賀某與相親對象還有其他一些朋友來到鳳凰大道旁邊一家飯店一起吃飯,自己心里非常高興。左有兄弟朋友在旁,右有準女朋友作伴,一起哄,一高興,酒!氣氛!整起來!一直到次日凌晨1點多,酒足飯飽后賀某打算開車送女方回去。

醉駕——兩分鐘撞車

賀某心想:“也就兩百米的距離出不了什么事,更何況約會后不開車送女孩子非大丈夫所為便執(zhí)意酒后搭載女方駕駛上路,沒想到行駛至鳳凰山大道騰豐一路路口左轉彎時,出發(fā)了兩分鐘不到,車身右側與粵P牌小車車頭發(fā)生了碰撞,造成了這起兩車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時對方車主還問賀某是否私了,賀某自以為自己喝得少沒事,認為沒必要私了,對方車主便報警處理,結果,這起事故賀某負全責。

交警有話說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一時間要想到的應是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理,而不是尋求私了。因為沒有專業(yè)人士在場,傷患情況、經(jīng)濟損失及責任認定等都難以判定,萬一協(xié)商不當,不僅不省事反而會給自己惹來更多禍事,所以出了事故還是交給蜀黍處理吧。

該事件中,賀某沒有接受私了固然應當,但酒后駕駛的罪交警也不會放過。現(xiàn)犯罪嫌疑人賀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18年10月15日被刑事拘留。

原本是開開心心去約會,結果卻垂頭喪氣被查獲。如今身在鐵窗的賀某一邊為自己的醉駕行為懊惱,還要為自己的姻緣擔憂。

酒后駕駛 會落得怎樣的下場?

交警“官宣”

酒后駕駛相關法律法規(guī)

酒后駕駛分為兩種

一、違法行為

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酒駕);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1千元-2千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5千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二、犯罪行為

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jīng)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深圳交警開展為期3個月的“平安守護”整治行動。從白天到黑夜,不管是行人還是(非)機動車,只要違法!交警必定嚴查!

[責任編輯:何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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