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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租賃證明辦理將結束
再不辦恐怕明年無法申請公辦學校
深圳新聞網訊 明年要給孩子申請學位的家長注意了,深圳部分行政區(qū)的租賃證明辦理工作即將結束。市教育主管部門提醒家長,應盡快辦理租賃證明。
龍華光明本月底截止辦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實行就近入學、積分入學制度,購房者申請學位須提供購房證明,而租房戶則須提供租賃憑證。每年都有不少深圳家長因為租賃憑證影響孩子申請公辦學校。
據悉,南山區(qū)、龍崗區(qū)、鹽田區(qū)、羅湖區(qū)、大鵬新區(qū)今年4月已截止辦理租賃憑證,龍華區(qū)、光明新區(qū)為8月31日截止。
明年,龍華區(qū)學位申請繼續(xù)執(zhí)行“父母在學區(qū)范圍租房時間需連續(xù)1年以上”的規(guī)定。適齡兒童申請2019年龍華區(qū)小一或初一秋季學位,須提交2018年8月31日(以簽發(fā)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qū)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同時要確保租賃合同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至6月)處于未過期的狀態(tài)。
光明新區(qū)要求現居住地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或城建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fā)日期)須在2018年8月31日(含當日)前,有效期須超過2019年9月30日(含次日);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jiān)護人。
福田寶安坪山下月底截止辦理
福田區(qū)、寶安區(qū)以及坪山區(qū)9月30日截止辦理租賃證明。福田區(qū)要求,實施學位房鎖定政策的學校,租房戶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登記時間為準);非實施學位房鎖定政策的其他公辦學校,租房戶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登記時間為準)。此外,租賃證明有效期須持續(xù)到明年9月之后。
今年起,寶安區(qū)全部公辦學校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所有公辦學校學位的,《房屋租賃憑證》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類非商品房購房證明類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須是2018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續(xù)到2019年12月31日,才能申請。
坪山區(qū)方面要求,2019年申請學位須提前一年辦理,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的簽發(fā)辦理。(記者 陳簡文)